室內裝潢可以把牆和柱子全打掉嗎?!
我家是快三十年的大廈共十層!
1.最近,十樓搬進新的住戶,要重裝潢,他們把所有的牆和柱子都打掉…請問這個有符合~~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?
2.加上,因為之前的住戶在裝潢時,就自行打掉部份外牆及室內牆,並改廚房廁所的位置,導致,我家部份天花板有滲水,而且,因為廚房和廁所的位置變動,跟這棟原先設計的廚房和廁所位置不同,使得,他們在炒菜時,油煙會跑到主臥室來,用洗衣機時,也沒辦法睡覺,因為,廚房和洗衣機都在主臥室上面!可以要求新住戶改為原先的設計嗎?!如果,他們不願意的話,有什麼法規可以處理?!
3.內政部於民國85年公布了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」,樓高6層以上的集合住宅,亦屬於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,室內裝修應依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申請審查,才能進行施工。
若未經申請審查逕自施工者,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的罰鍰,並限期改善或補辦,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者可以連續處罰;並強制拆除其室內裝修違規部分。~所以,如果樓上住戶沒有依此申請裝修的話,我們可以去告發嗎?!還是???有什麼比較不傷和氣的辦法?!
4.關於室內裝修的問題,有那些地方可以免費詢問?!
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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